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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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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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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T0207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24)147号(《关于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230281-04-01-495759),资金来源为国省补贴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讷河市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讷河镇、同心乡、同义镇、讷南镇等4个乡镇境内。

2.3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4条公路,建设里程 27.368公里,其中三级公路 21.465 公里2条(东升村至联盟村公路 3.785 公里、双喜至同心公路 17.680 公里),四级公路 5.903 公里 2条(长拉公路至同义镇公路4.120公里、G231至五一四屯公路1.783公里),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按照修复性养护原则对旧路实施质量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帮宽、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等。

2.4招标范围:建设里程 27.368公里,路面帮宽、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

路线名称

路线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控制价(元)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A1标段

C******1

东升村一联盟村

3.785

建设里程 3.785公里,路面帮宽、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

C******1

长拉公路一同义镇

4.120

建设里程 4.120公里,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

Y******1

双喜一同心

17.680

建设里程 17.680公里,路面帮宽、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

C******1 G231-五一四屯

1.783

建设里程 1.783公里,路面破损重建、路基换填与裂缝维修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482480

合计金额:******

 

注:实际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计划工期:20250725日至20251101日,9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

注: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1-2025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工程师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1-2025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 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并附相关截图);

注: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并附(4)-(6)相关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06231700分至2025063017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0714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为:20250714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0714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讷河市交通运输局

   址: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路南

人:曲先生

   话:******

人:讷河市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址: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路南

人:赵先生

   话:******

******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生创业园

联系人:冯女士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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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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