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大道(华山大街-东工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委托,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大道(华山大街-东工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2404-410571-04-01-494871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9 | ************3Y | ************8W | |
评标总得分 | 98.04 | 97.91 | 97.20 | |
投标报价(元) | ******.68 | ******.84 | ******.15 | |
项目经理 | 邓山军 | 王淑凤 | 凌春晓 | |
招标控制价(元) | ******.45 | |||
工期 | 6个月 | 6个月 | 6个月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邓山军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7994 |
2 | ******有限公司 | 王淑凤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1030 |
3 | ******有限公司 | 凌春晓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3917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时间 | 合同规模 |
1 | ******有限公司 | ①新城国际(三期)住宅小区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②浩创?梧桐郡北郡(一品明珠)小区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 ①******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①2021.6.21 ②2021.8.30 | ①******元(雨污水管网520万元) ②****** 元(雨污水管网850万元) |
2 | ******有限公司 | ①安阳市盖津路(同兴街-文昌大道)、桑园路(明福街-同兴街、岳飞街-文昌大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②安阳市岳飞街环路(中华路—永明路)、相七路(光 明路-京港澳生态廊道)、TD48 号路(明福街-文昌大 道)、盖津路(明福街-同兴街)工程(EPC) | ①******建设局 ②******建设局 | ①2022.3.25 ②2023.9.21 | ①****** 元(雨污水管网******.09元) ②******.04 元(雨污水管网******.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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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1.2、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获奖情况 | 时间 |
1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①白璧镇安楚路(东北务-金凤路段)提升改造项目获得2022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②光明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获得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③安阳曹操高陵停车场项目获得2024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①2023.3 ②2023.11 ③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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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①白璧镇安楚路(东北务-金凤路段)提升改造项目被评为2022年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②光明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被评为2023年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①2023.3 ②2023.11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获得2024年度河南省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2024.12 |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河南省2024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5.1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邓山军被授予2023年度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4.1 | ||
2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①桑园路(明福街-同兴街、岳飞街-文昌大道)工程获得2022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②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EPC+O)获得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③长江大道工程(光明路一安濮南线)、文峰大道(铜雀路-高速桥)、站南大道(贵宾通道交叉口-金凤路)、诚信路(文明大道-站南大道)四条道路大修工程项目1标段-长江大道工程(光明路一安濮南线)获得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①2023.3 ②2023.11 ③2023.11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①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EPC+O)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②长江大道工程(光明路一安濮南线)、文峰大道(铜雀路-高速桥)、站南大道(贵宾通道交叉口-金凤路)、诚信路(文明大道-站南大道)四条道路大修工程项目1标段-长江大道工程(光明路一安濮南线)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①2023.11 ②2023.11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获得2023年度河南省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2024.1 |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河南省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4.4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王淑凤被授予2024年度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4.12 | ||
3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①安阳市鼎盛帕堤欧住宅小区室外工程施工二标段获2021年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办事处西大街南楼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铁三路街区亮化提升项目(2020红线外)该工程荣获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③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Ⅰ、Ⅱ期考古用房及铺装等项目该工程荣获2024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①2022.3 ②2023.11 ③2024.11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①******办事处西大街南楼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铁三路街区亮化提升项目(2020红线外)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②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Ii期考古用房及铺装等项目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①2023.11 ②2024.11 | ||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获得2023年度河南省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2024.1 | ||
投标人获省、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 河南省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2.3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凌春晓被授予2021年度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2.2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1 | 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未提供“项目经理需作出一周在岗五天每天不低于 8 小时”的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 |
2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项目经理需作出一周在岗五天每天不低于 8 小时”的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 |
3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项目经理需作出一周在岗五天每天不低于 8 小时”的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 |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评审 得分 | 技术标评审 得分 | 信誉标评审 得分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74.62 | 13.42 | 10.00 | 98.04 |
2 | ******有限公司 | 74.41 | 13.50 | 10.00 | 97.91 |
3 | ******有限公司 | 74.81 | 13.39 | 9.00 | 97.20 |
4 | ******有限公司 | 72.88 | 13.37 | 9.50 | 95.75 |
5 | ******有限公司 | 71.14 | 13.25 | 10.00 | 94.39 |
6 | ******有限公司 | 66.52 | 13.61 | 10.00 | 90.13 |
7 | ******有限公司 | 67.69 | 13.37 | 9.00 | 90.06 |
8 | ******有限公司 | 59.90 | 13.54 | 9.00 | 82.44 |
9 | ******有限公司 | 59.43 | 13.17 | 9.00 | 81.60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XW
联系人:王卫方
电话:******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联系人:王晓刚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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